哪些城市禁养牛头梗?
谢邀 在中国,城市居民可以合法饲养的烈犬只有31种(来自 《中国养犬登记制度》 对犬进行分类的地方性法规)其中烈犬是指“具有攻击性、危险性、能够主动攻击人类,并且容易伤害的犬”,而斗犬(例如牛头梗、比特犬等)属于暴力犬,被明确规定禁止个人饲养。
同时《条例》还规定,县(含县级市)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犬只收容所,对流浪、遗弃和没收的犬实行统一收养,严格管理。 不只是城市市区,就连县城也不允许养斗犬! 《养犬管理条例》第25条规定,设立犬只收容所,对符合收容条件的流浪、野生的犬只以及没收的犬只实施收容;第49条明确处罚款、吊销许可证并收留犬只的处罚权限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。
目前,全国大部分城市的《养犬管理条例》都是参照公安部颁发的《养犬登记工作规范》制定的。以北京为例,根据公安部门公布的《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》,所有单位和个人,未经批准,擅自饲养烈性犬的,将处以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,或警告;情节严重的,还将被没收犬只。
尽管目前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个人饲养斗犬,但是各地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相应的禁止措施。比如上海严禁个人养豹猫、狗头狮(又名牛头獒)、阿根廷杜高犬、巴西猎犬等80个品种的名贵犬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