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有权禁止养宠物吗?
没有这个权力,但可以通过制定规约,来约束、限制业主的行为。 规约有两种,一种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制定的,这种对双方有约束力;另一种是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,对这些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。
一般来讲,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有一个物业服务合同和一个管理规约就可以了,但如果小区规模比较大,可能需要多个管理规约。 虽然法律赋予业委会与物业企业制定管理规约的权力,但是内容不能违法,也不能过分地剥夺或侵害业主的权益。
根据《物权法》第八十三条第二款:“业主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。”第七十八条规定:“业主出现损害他人合法权益、违法违章行为需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,不得免除建设单位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管理规约和协议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。”违反管理规约,除了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以外,还需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,在赔偿损失的同时,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。
在没有得到业主授权的前提下,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单方制定出包含有“禁养令”等内容的管理规约。 当然,如果经全体业主授权,由业主大会制订的规约就可以直接限制业主的权利了。这时,如果没有特别约定,业主不可以再行饲养动物。 对于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备案的住宅小区,依据有关规定,新建住宅区依法组建首届业主委员会的,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设立报告后三十日内办理备案手续。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,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指导。